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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优健康险试点再扩容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牛颖惠)自2016年1月1日起,税优健康险在北京市等31个城市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近期,保监会再发公示,又有四家保险公司获准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简称“税优健康险”)业务。至此,目前已有三批共16家保险公司获准经营税优健康险产品。

  据了解,税优健康险主要指年(月)计税时,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标准,对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予以税前扣除。购买税优健康险相当于提高了个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购买相关商业健康险后月内标准200元,相当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700元。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能够享受个税优惠,它的保障责任突破了基本医保目录限制,允许带病投保、不允许拒保,且不设置等待期,大幅突破了保险业既往的业务模式与管理体系。

  不过,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为止税优健康险的推广并不理想。有保险业内人士透露,由于该保险产品与个人纳税挂钩,暂时只能以团险的形式购买,因此必须由个人所在的企业统一投保。上述负责人表示:“每人收入高低不同,纳税金额不同,增加个人税优健康险保障无形中给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增加很多工作,因此企业方面主动为员工投保的数量比较有限。”

  不少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只开放团险业务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产品刚刚上市,还在摸索期,符合开展该业务的企业数量仍旧有限;另一方面也是比较关键的因素是,如果个人自行投保税优健康险产品,则需要每月填写税务部门要求的税务抵扣申请文件等,办理退保或转保时手续也相对繁琐。

  虽然个人税优健康险目前的市场销量有限,但多位受访者均表示,产品刚刚上市,未来随着监管政策的完善以及市场成熟,个人税优健康险会被更广泛地接受。

  中信建投在此前的研报中表示,个人税收优惠健康保险是对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充,是更接近于政策性的保险,保险公司需要遵循微利经营的原则,或参与动力不足,不过,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将刺激公众对健康保险的关注,进而促进整体健康保险的销售,目前医疗健康险规模尚小,通过参与试点可获取有效的医疗健康数据,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医疗资源使用行为进行分析,有利于更好的识别和管理风险,促进健康险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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