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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5年执业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加强执业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切实提升执业注册税务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经研究,2005年下半年举办十一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税务师事务所内的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骨干、管理人员也可参加。

二、报名方式

参训人员以税务师事务所为单位自愿报名,但执业注册税务师必须参加其中的一个班,多报不限。协会根据报名的具体情况,对报名班次特别多或特别少的,可作相应调整。

第一期、第二期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培训费用

培训会场费、讲课费、资料费由协会支付。

培训食宿费自理。住宿费:80元/人/天,餐费:早餐10元/人/餐,午、晚餐35元/人/餐。合计160元/人/天。

四、培训时间、内容、授课人、课时及报到时间见附表1。

五、培训地点:江苏原野大酒店。

具体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南通路30号。(见附图)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各所接到通知后,根据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表的内容以及参训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相关培训,并认真填写(电脑打印)《2005年执业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报名表》(附表2),于8月25日前分别电传至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也可以电子文档发送至协会信箱(jscta@jsgs.gov.cn),以便安排住宿、用餐以及发放学习资料。除泰州苏瑞、泰州汇瑞两所以外,各所参训人员一律在培训点食宿。

2、每期培训结束后,将根据学员学习情况,决定是否实行开卷考试。

3、因孕、产、病不能参训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应以事务所名义提前书面请假(应附县以上医院证明)。其它情况一律不予批假。请假人的《江苏省注册税务师手册》中“知识更新情况登记”栏由协会注明原因,但不予加盖培训专用章。

4、各参训人员应携带《江苏省注册税务师手册》,培训结束后,由协会在“知识更新情况登记”栏中加盖培训专用章。

5、联系人

江苏原野大酒店:

马虹华  电话 0523-2101649  13382577597

李  萍  电话 0523-2101649  0523-5597861(小灵通)

传真0523-6210988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栾晓文  电话 025-83101531   传真025-8332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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