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促进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执业质量的不断提高,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07年,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及内部管理检查。现将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受到行业公开谴责的情况通报如下。希望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以此为鉴,遵循执业准则,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行业理念,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塑造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一、上海利永会计师事务所并注册会计师王玉英、韩建保
在抽查的5个审计报告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年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未实施任何审计程序,且未作任何披露;多数科目余额无审定表、无清单,抽查的少量凭证未能反映与审计科目的关系,未见必要的审计程序记录;存货无计价测试;对数额巨大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未见任何复核性测试等相关程序;业务约定书约定内容与实际审计目的不一致;对费用增幅与销售增幅异常未作原因分析;其他应收款占资产总额比例巨大,未见相关审计程序,但却发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巨额资本公积增减情况未见相关审计程序,也未作披露等等。
同时,抽查的五个审计项目中有四个项目的收费低于行业竞价底限,其中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7,331万元,仅收审计费3千元。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分析程序”、“审计报告”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公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会议决议:
对上海利永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公开谴责并责令书面检查。
对注册会计师王玉英、韩建保予以公开谴责并责令书面检查。
二、上海兴中会计师事务所并注册会计师江信康、林晓嵘
在抽查的审计报告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多数科目期末余额函证不到位;短期借款占负债比例较大,但未见相关合同等有关取证记录;新增在建工程未见相关施工合同、也未见抽查相关手续、依据等记录;存货、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审定表空白,无存货盘点记录;被审计单位系外商投资企业,却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未予揭示;工作底稿中未见对关联方销售作相应检查的记录等。
同时,被抽查的审计报告普遍存在审计业务约定书填写不完整;无事务所公章、无法人代表章、无签约日期;被抽查的审计底稿中无复核人员的签名及日期的记录;不作审计说明及审计结论的现象。上述审计报告签章注册会计师江信康均未到审计现场,也未在工作底稿中留下审计及复核痕迹。同时,抽查的8份审计报告中有7份报告的收费低于行业竞价底限。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审计证据”、“函证”、“审计工作底稿”、“关联方”、“非标准审计报告”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公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会议决议:
对上海兴中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公开谴责并责令书面检查。
对注册会计师江信康、林晓嵘予以公开谴责并责令书面检查。同时提请上海市财政局对江信康调查处理。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