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加大会计监管力度,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批示,切实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促进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执业质量的不断提高,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省财政厅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及内部管理检查,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现将2007年处罚结果公告如下:
四川贞元(原中正)会计师事务所
主要违法违规事项:部分审计业务未执行重要的审计程序,个别审计报告未披露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内部管理较差。
会计师事务所:停业3个月
注册会计师:毛丽萍 警告
乐山福大会计师事务所
主要违法违规事项:个别审计业务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出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恰当。
会计师事务所:警告
注册会计师:邓学沛 警告 金臣 警告
四川华康会计师事务所
主要违法违规事项:部分审计业务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警告
注册会计师:王国华 警告
四川蜀晖会计师事务所
主要违法违规事项:部分审计业务未严格实施重要的审计程序,重要审计证据收集不充分,个别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恰当。
会计师事务所:警告
注册会计师:何德贵 警告
泸州开元会计师事务所
主要违法违规事项:部分审计业务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熊永胜 警告
四川永衡会计师事务所
主要违法违规事项:部分审计业务未严格实施重要的审计程序,个别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恰当。
会计师事务所:警告
来源:四川注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