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税网
本网讯 2007年7月17日,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召开“依法支持和监管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工作会议”,会上,安徽省国税局刘炳生副巡视员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国税部门要在严格把好执业质量的同时,鼓励和引导注册税务师行业做优做精,满足市场各类需求,依法支持和大力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介绍,安徽省注税事业虽然起步较晚、发展较慢、规模较小,但是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几年的共同努力,已经形成了行业管理严格,发展健康,事务所执业行为比较规范的局面,并受到了总局领导及总局注税管理中心的高度评价和充分的肯定。为此刘炳生副巡视员在讲话中明确,今后,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促进注税行业的发展。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注税行业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
注税行业的服务质量决定着这个行业的发展趋向。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引导注册税务师行业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减轻税务机关工作压力,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税收难题。
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在执业中所处的社会中介地位,有利于客观评价国家税收政策制定的严密性和合理性,评价税务机关执法的公正性,评价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并将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立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为完善税收立法,调整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执业注册税务师又是税收征纳双方的协调员。征纳双方在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上,不可避免地产生分歧甚至发生争议。一方面能够较为客观地向纳税人解释税收政策规定。另一方面也能够向税务机关反映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与诉求,协调征纳双方争议,为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提供磋商平台和畅通沟通渠道。
当前,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中也确实存在着一系列热点问题,为此,必须统一思想,达成以下基本共识: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是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规范税收秩序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税收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不仅有利于纳税人降低纳税成本,而且有利于国税机关提高征管效能;加强注税行业的管理工作,实行行业市场准入机制,是维护注税行业市场秩序的重要保证;积极拓展注税行业的涉税鉴证业务,依法支持和大力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二、积极支持,进一步发挥注税行业的职能作用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具有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专业化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在中税协成立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有利于促进税收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重要作用,绝不能把它看作是可有可无,更不能采取敷衍消极的态度。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营造良好的环境,从政策、业务等各方面依法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局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做好监督与管理的同时,真诚地给予扶持和帮助。对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已经明确的业务,各级国税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好,要坚持依法支持,该给的一定要给,绝不能以种种理由加以敷衍、限制或阻挠。
各级国税部门要在严格把好执业质量的同时,鼓励和引导注册税务师行业做优做精,满足市场各类需求。对于符合资质和执业质量的税务师事务所所承办的涉税服务业务和涉税鉴证业务,国税机关应当受理;对于税务师事务所承办的涉税鉴证业务出具的鉴证报告,国税机关必须承认其涉税鉴证作用。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严格管理,促进注税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相继颁发了《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也颁发了《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这几个《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对我国注税行业发展实践的总结和概括,也是加强注税行业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对促进我国注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偏小,龙头税务师事务所不大不强,滞后于经济发展,难以应对竞争。因此要制定符合我省的行业发展模式,创新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首先是发展,在规范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完善的发展思路。确立既重视数量扩张,也重视质量建设的发展模式,既要鼓励行业做大,更要鼓励行业做强。
目前我省行业最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足,因此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一要紧盯市场想发展。随着国家“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和各项目标的逐步实现,税务代理市场的需求将越来越旺。要树立“市场就是效益”的思想,要积极引导税务师事务所从依赖税务机关生存向依赖市场发展转变,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在不断规范中发展壮大。
二要争取支持谋发展。当前,我省注税行业仍然处于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要推动行业不断向前发展,既需要行业自身加快发展,也离不开税务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注税行业的独特作用,把对注税行业的支持和发展,作为税收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
三要开拓创新抓发展。注税行业要坚持以创新发展为出发点,全力拓展新的业务空间,逐步实现从常规代理申报等一般劳务型服务向大力发展税收筹划、涉税鉴证、涉税咨询等智力型服务转变。要通过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分析研究税收筹划的基本原理,不断探索揭示税收筹划的内在规律。
四、明确职责,解决行业管理断层问题
《管理办法》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律地位、执业规范、行政管理,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和备案、权利和义务,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和业务范围、行业自律组织等重大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由于目前实行的是两级管理体制。市、县级还没有一个规范的、明确的管理体制和职责范围,这样就容易造成行业管理断层,对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解决这个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努力实现对注税行业监管工作的“两个转移”:即监管的重点向行业的执业质量转移,监管的重心向基层税务机关转移。监管的重点向执业质量转移,就是要改变过去只重视执业资质,忽视或忽略执业质量的现象,实现既重视执业资质更重视执业质量和执业行为规范的监管目标。今后,国税机关要以检查执业资质、检查执业质量和执业行为规范的监管为目标。监管重心向基层转移,就是从根本上解决监管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明确从省局到市、县局税务机关不同级次的行业监管职责分工,扩大行业监管队伍,形成完善的行业监管体系,将行业的日常监管特别是执业质量的监管,切实落实到基层。